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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 鄠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行政事项划转、办理第23号公告

  • 祥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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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21/12/11 9:31:33
  • 来自:陕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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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23号)

经西安市鄠邑区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,区财政局的“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”等2个行政审批事项自2021年12月15日起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(详见附件),原审批单位不再受理。申请办理这些事项的单位或个人,请在“鄠邑市民之家”综合审批窗口办理。已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正在办理尚未办结的上述事项,仍由原审批部门负责办结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划转事项目录


西安市鄠邑区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代)

2021年12月9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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