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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 警方发布|2020年4月酒(醉)驾名单曝光

  • ˉ夨落旳尐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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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20/5/9 9:57:21
  • 来自:陕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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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,增强法制观念,营造平安交通环境,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,目前,公安鄠邑分局交警大队正全力以赴,严查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。同时,我局交警队对查获的酒后驾车人员名单予以曝光,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,这不仅仅是对自己,更是对家人、对社会负责。我们每一位驾驶员都应该时刻做到:不酒后驾驶,不超速行车,不超员载客。

      另外,公安机关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,举报电话:029-84836851。


现将公安鄠邑分局交警大队查处的酒驾名单予以公开曝光,以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告别酒后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做到文明驾驶,安全行车。
2020年4月鄠邑区酒(醉)驾交通违法行为名单






酒(醉)驾认定标准
酒(醉)驾认定标准 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-79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,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。 
饮酒驾驶: 
饮酒驾驶机动车辆,罚款1000元—2000元、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;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,罚款5000元,记12分,处以15日以下拘留,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。
 醉酒驾驶:
醉酒驾驶机动车辆,吊销驾照,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,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,并处罚金;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,吊销驾照,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,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,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,并处罚金。
来源:鄠邑公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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