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坛广播台
广播台右侧结束

主题: 陕西省将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

  • 画乡之窗
楼主回复
  • 阅读:14842
  • 回复:0
  • 发表于:2018/5/2 9:48:40
  • 来自:陕西
  1. 楼主
  2. 倒序看帖
  3. 只看该作者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鄠邑社区。

立即注册。已有帐号?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



       此次调整,是依据人社部、财政部“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%”文件规定,结合省情,按照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90%一次性调整到位。工作人员介绍,最高标准从1260元提高到1512元,最低标准从1035元提高到1242元,平均增加229.5元,增幅达20%,位居全国中等偏上水平,保障水平与我省经济发展速度和增长水平基本同步。




西安市的新城区、碑林区、莲湖区、未央区、雁塔区、灞桥区、阎良区属一类工资区;

长安区、临潼区、高陵区属二类工资区;

邑区、周至县属三类工资区;

蓝田县属四类工资区。

       适当调整和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,是改善民生、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,也是我省失业保险继阶段性降低费率、稳岗补贴及技能提升补贴实施以来的又一项惠民政策,对增强广大参保单位及失业人员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  
二维码

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

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 微信登陆
加入签名
Ctrl + Enter 快速发布